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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8日讯 (通讯员 毛铁 谢婉婷)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8年的执行积案。

2007年9月,卢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胡某借款14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因卢某外出、下落不明,胡某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15年7月向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卢某应于2015年11月19日之前向胡某偿还14万元本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卢某仍拒不还款,无奈之下胡某向永定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线上线上查控系统查询财产情况后发现,卢某的工资卡已被冻结,其他再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虽然被迫中止,但承办法官一直未放弃查找卢某财产线索,定期传唤卢某,督促其履行义务。今年8月,承办法官在发现卢某新的财产线索后,立即审核并恢复执行。最终,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卢某当场偿还本金及利息,这起长达8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终得执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永定区人民法院将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持续攻坚执行积案,积极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用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的工作作风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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