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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纸给祖先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可是却有人把它说成是封建迷信,近日,东三省的辽宁省的辽阳,白塔区城管与市场监管局对冥纸冥币销售行为开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对义学街内商户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场没收冥纸、冥币、元宝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我们可以从专门拍摄的网络视频和电视节目里面看到,有身穿城管制服的若干队员在扛着大包小包的冥币和金箔制作的金元宝,他们有的人一脸的严肃,有的人面带笑容。然后把金元宝都扛到了有载货功能的货车上,这种车我们只要在城市里生活过,都是很熟悉的。就是那种城管专用的,用来没收各种物品的车辆。从新闻报道来看,有很多商户因此也受到了市场监督局的处罚,也就是罚款。在看到了这个视频之后,很多的网友都纷纷不干了,他们表示这个做法简直是太不近人情,太没有到你了,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就是这样的。我们的文化里面认为祖先死去了以后,在阴间是需要金钱消费的。所以烧一些纸,烧一些金元宝给祖先,这是寄托我们的哀思。怎么这种行为也被禁止了呢?
面对这样的质疑,当地也有自己的说法,而且听起来还似乎有点道理的。辽阳广播电视台发文称:中元节将近,建议大家移风易俗、摒弃陋习。也有一些网友说这样做其实也是正确的,因为每到中元节或者祭祀祖先的时候,每个城市都会发生一些因为烧纸而导致的火灾,发生了火灾,真的是天降祸端,不但不能够让祖先安心,还会让很多人的财产受到损失,甚至会有人出现死亡的可能,而导致火灾的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不仅如此,站在环保的角度来看,在大庭广众之下焚烧纸张、锡纸金元宝、衣物都会产生大量的废气,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污染我们的空气。所以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为了避免空气污染,禁止这样的行为,其实也是有道理的。而且当地还专门出动了带着喇叭,背着横幅的女性宣传员。他们进行了一些高雅的祭祀方式的宣传,所以并不是很粗鲁的,并不是蛮横无理的。从这个角度也获得了一些网友的支持。
那么这个问题从情理和法理上应当怎么样评价呢?
首先一件事情是值得肯定,这也是一个大前提。那就是祭祀祖先,烧香,烧纸确实是我们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但是从客观程度讲,随意烧纸确实是会容易造成火灾的发生,特别是那种遇到大风的情况下,更加危险。而且大规模的分数也确实会加重对。大自然和空气的污染。但是如果需要进行禁止,那必须要来一场从上到下的禁止,来一场从上到下涉及整个社会的文化宣传。当然同时也要立法对这个行为进行禁止,否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一省某一市某一城的这样的突然袭击的执法活动是根本不能够断根断绝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思想和行为习惯。特别是对于很多人来说,你不让我烧纸就等于不让我祭祀祖先就等于挖我的祖坟,那可能比要他的命还更加的厉害,突然这样不加宣传的,不加铺垫的洗衣机可能会造成社会的矛盾加剧,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这其实是不科学的,是不合适的。
我们再回到这个事件当中,这一次执法活动,很多人认为只是城管在行动。其实并不是如此,这是一个联合执法活动,参与的还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甚至可以说市场监督管理局才是这次活动的首脑,因为按照一般的法律来说,商户们只要不把东西摆在商户外面,不摆在马路上面,城管其实是没有资格对商户进行管理的。但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不一样了,它是商户们的直接管理者,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只要是开过店,做过生意的,就应该懂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权力是多么的大。那么这次没收冥币的行为是否合法呢?我认为应当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这个纸钱和金箔纸做的金元宝,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正规产品,他没有正规的生产厂家,没有批准文号。一般来说就是店铺的老板自己去批发了一些纸,然后自己辛辛苦苦,没日没夜的通过自己手工做成的。所以严格来说它不是一个正规的产品,对这种产品进行没收和罚款,肯定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这当然也是要归功于这些法律的制定者,他的思维比较的缜密。这就保证了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但是我们也要思考一下,这些开店铺的个体户其实都是辛辛苦苦在生活上挣扎的普通老百姓。他们没有工作,没有社保,没有医保,但是他们没有麻烦国家,没有国家增加负担,而是自己租一个店铺,自己做生意。他们不但解决了自己的就业的问题,也增加了商品之间的流通也给社会的老百姓提供了方便,甚至有些人还解决了其他人的就业问题,他们对这个社会其实有很大功劳的,同时对这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也是有很大作用的,他们也属于民营经济的一部分。这样随意的对他们进行罚款的行为,其实是从经济上和心理上对他们的双重打击。这会让他们觉得孤立无援,会让他们觉得无绝望会让他们对做生意失去信心,会让他们日日夜夜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们脑袋里面一直会想一个问题。到底哪一天我又会被执法和罚款呢?可能有人会说你做生意只要不违法就行了,自然不会有人罚你的款。说这种话的人可能真的没有做过生意,或者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但凡是有过一点社会经验或者做过生意的人就会知道。只要你做生意,你不可能做到完全合法,这就涉及到某些法规制定的可执行性问题了。
其实针对这个问题,国家层面是考虑到的。还专门在《行政处罚法》里面规定了对于经营者的一般的,轻微的违法行为,只要批评教育就可以了,可以不罚款的,尽量不罚款。但是某些地方可能是由于财政的原因也不得不违反这些原则而进行任务的罚款。虽然他们是为了某些原因不得已而为之。但是这实际上却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民营经济。违反了鼓励民营经济的初衷和原则。这件事情央广网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从他的观点我们也可以看出,这是对民营经济和对中华 传统行为习惯的支持。总之一句话。保障民营经济,鼓励民营经济不能停留在纸面上,不能只喊空口号。而是要从行为上真正的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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